高低溫沖擊試驗箱一般條件下會進行以下一些流程進入正式的試驗階段
一、預處理
將試驗樣品放置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直至達到溫度穩定。
二、初始檢測
將GJB150.1-89中3.5.2款的要求進行。
高低溫沖擊試驗箱試驗試驗過程:
1、試驗樣品應按GJB150.1-86中3.5.3款的要求放置在試驗箱內,并將試驗箱(室)內溫度升到70℃,保持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都為準。
2、高溫階段結束后,在5min內將試驗樣品轉換到已調節到-55℃的低溫試驗箱(室)內,保持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都為準。
3、低溫階段結束后,在5min內將試驗樣品轉換到已調節到70℃的高溫試驗箱(室)內,保持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都為準。
4、重復上述實驗方法, 以完成三個循環周期。(注:對大的或重的試驗樣品,從一個試驗箱轉換到另一個試驗箱的轉換時間,可按實際需要的少時間,由有關標準或技術文件規定)。
三、試驗結束后是將被測樣件恢復
試驗樣品從試驗箱內取出后,應在正常的試驗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
四、檢測
按GJB150.1-86中3.5.7款的要求進行。